進步且成熟的國際城市必定伴隨著成熟的運動文化,我口袋名單裡符合這個條件的城市不少,卻沒有台北。
所謂成熟的「運動文化」指的是城市中大多數居民,除了食衣住行之外,「運動」是長年環繞在他們生活,且經常從事的活動之一。拿我口袋名單中的紐約來說,地鐵車廂中聽到男士們的對話,談的不是天氣、不是哪家餐廳好吃,而是互相炫耀自己兒子冬天打冰球及籃球、及春夏打小聯盟棒球的戰績;或是一整個地鐵車廂裡面的人都穿著紐約洋基或大都會的球衣及戴著帽子,準備去看球;又或是全家大小一身勁裝前往中央公園運動。以運動為主的對話與場景是美國百多年來運動文化深植的縮影,是無法刻意營造與複製。
說台北沒有運動文化不公平,只是離成熟的階段還有些距離,拉近距離不是靠舉辦國際大型賽會、拿一堆亞奧運獎牌、或興建一堆足以傲視全球的硬體設備,而是整個城市從上而下、公部門到私部門都要進行思維的改造。公部門的改造得從每回換體育局、體育署長官說起,推動國家或城市的運動發展政策多半為了在短期內端出績效或成果,在這樣的思維及政治壓力下,常把經費與資源放在少數可以拿金牌的運動項目或者爭辦國際賽事。
根據體育署編列的預算來看,2015年總經費是78億4,927萬5千元,雖較2014年增加20億4千773萬(增幅45.31%),但整建運動設施經費50億3,121萬1千元,占了總預算近六成五(64.09%),其中16億6,680萬元主要用於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的相關運動場館整建工程。 可運用於推展全民運動、競技運動、國際體育、與體育行政業僅35%。
對於挹注大部分經費在舉辦大型國際賽會(亞奧運、世大運等)或競技運動的策略,我向來不認同, 因為競技運動的實力並非一蹴可幾,應該是長期從基層培育起。只要參與運動的人口越多,人才庫豐沛,競技運動成績自然會好。而砸大錢爭辦國際賽會能夠為一個城市或國家留下的運動傳承(legacy),其實不多,影響層面也不深遠。從2004年世界盃五人制足球錦標賽、2009年台北聽障奧運及高雄世運、到即將發生的2017年台北世大運,除了花大錢興建場館外,到底還留下什麼?我怎麼也想不起來、感受不到。
運動文化的形成不是只有砸錢,需要是用心的經營與時間的洗禮。帶頭改革運動政策者需要有魄力跟決心,捨棄金牌迷思,而是為台北打造10年、20年的運動發展遠景。如果能看到台北市民在每年年底辦的國際馬拉松賽事時夾道歡迎、幫選手加油、甚至主動提供補給品,而不是因為交通管制謾罵選手與工作人員,那時台北絕對是個夠格的國際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