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小就是一個過動兒,學過玩過的運動十支手指頭絕對數不夠,跆拳道、網球、保齡球、籃球、排球、桌球、棒壘球、高爾夫、羽球、滑雪、滑雪板(Snowboarding)….等等,以上列舉沒有一個是水上運動。記得大學時還被一個學長恥笑,『你陸上運動都玩得有模有樣,怎麼一遇水就不行!』,當時雖因他的一句話讓我把泳技練的不錯,不過對雙腳不能確實著地的運動仍有些恐懼。不過我變了,最近瘋狂的愛上一項水上運動 – 衝浪。所謂『吃好到相報』(請以台語發音),在此跟大家分享一下,希望更多人加入衝浪運動的行列。
說到衝浪,很多人第一個想到的地方多半是夏威夷。這個聯想絕對是正確的,在十五世紀的夏威夷詩歌中就有衝浪的記載,而夏威夷衝浪文化最遠可追溯到西元五百年至八百年間;但衝浪文化能持續並推廣至全世界,現代衝浪之父 – 杜克‧卡哈那摩古(Duke P. Kahanamoku)功不可沒。1905年,當杜克還是青少年時期就跟一堆朋友在威基基海灘(Waikiki beach)玩衝浪,隨後成立了『浪俱樂部』(Hui Nalu or The Club of the Waves);1912年杜克代表美國參加奧運一百公尺自由式拿下金牌,並在預賽時創下世界紀錄;1920年再度衛冕金牌成功,也打破之前所保持的紀錄。之後,長相帥氣的杜克以其在奧運傲人的表現,到好萊塢拍電影,並以夏威夷民間大使身份訪問世界各國,大力推廣衝浪運動,直到1967年他過世。
至於台灣衝浪運動的發展要追溯到60和70年代駐台美軍,當時的美國軍人因為休假期間休閒活動的選擇不多,就有部份的人利用返回美國期間,把衝浪裝備帶到台灣,在野柳、金山一帶的海灘玩起來,並組織衝浪俱樂部,但因為當時仍屬戒嚴時期,海岸地區受到軍方管制,台灣的人還無法參與。從美軍引進衝浪運動到台灣至今超過40年,根據一些網站的記載,目前大約有2000人衝浪,而擁有衝浪板者約有500人。
以台灣四面環海的地形來說,適合衝浪的地點大約有二十多個,為何從事這項活動的人數一直不高呢?根據我的觀察原因可能有幾個,第一,大部分衝浪地點不在規劃的海水浴場範圍中,沒有救生員在現場,所以衝浪者的安全成問題。第二,沙灘上佈滿了垃圾,衝浪的舒適度降低,同時也凸顯出水域污染的嚴重及民眾對生態保育觀念之缺乏。再者,目前這項運動的推展,是以衝浪俱樂部為主,但大多數都在草創時期,相關設備簡陋且不夠乾淨,衝完浪之後沖澡的過程,讓人有時不敢恭維。
我目前去過的衝浪地點有金山及宜蘭頭城,觀察這兩個地點的衝浪俱樂部之經營方式,發現其主要收入來源包括出租浪板、教學、相關商品販售、住宿及沖澡費。雖說創業維艱,能省則省,等收入穩定之後再談投資;但反過來說,如果先投資以高品質、專業且舒適的設備提供給消費者,是不是能吸引更多喜歡衝浪且願意付費享受的消費者呢?因為俱樂部可以走精緻且多元化的經營路線來創造更多的利潤。例如,餐飲服務、提昇住宿品質、及加強衝浪者之間的聯繫。
因為衝浪之後體力大量流失,很快需要補充食物,只要是價錢合理,衝浪者絕對願意在乘風破浪之後飽餐一頓,這筆收入應頗為可觀。再者,衝浪不適合獨自前往,人越多會玩得越起勁,在呼朋引伴的狀況下,大夥對衝浪的熱情絕對是有增無減;如果又有優秀的民宿,週末假日可以來個兩天一夜的衝浪之旅,我相信俱樂部的生意一定會蒸蒸日上。
追浪、逐浪及站在浪頭上的快感是不可言喻,只有一個字『爽』!在此由衷的感激杜克,並衷心的期盼有更多人願意參與、投資、及經營這項活動,台灣定能成為一個衝浪的天堂!(原刊載於2004-7-25蕃薯藤運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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