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2

鼓勵運動但不要造成歧視

前陣子看到一篇報導有關「體適能納入考試計分(加分)之可行性評估」公聽會。由中華民國體育學會召集舉行,與會的人士包括民意代表黃志雄立委、國高中校長、家長學會理事長、相關專業人士、老師及教師會代表。他們分別針對這項方案之可行性評估,提出看法並交換意見。
報導中指出黃志雄立委非常支持此計畫的推動,願意大力協助相關法令政策的制定與修改。校長及體育老師代表持有條件性贊成的看法,而學校教授代表認為應該先釐清影響體適能的因素,以及體適能與升學主義或是城鄉差距等等的相關性,在蒐集相關證據之後再做考量。
唯一持反對意見的是家長代表,他們認為目前教育政策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什麼科目不好就考什麼科目,沒有一個長遠宏觀的規劃,只會變成讓考試領導教學,而實施體適能納入考試計分(加分)徒增學生負擔,對於建立良好體適能反而沒有幫助,不如增加體育課時數較實際可行。
我個人認為將體適能納入考試計分(加分)的政策根本完全不可行,因為政策本身就是一種歧視。如果以體適能的基本五要素(心肺、柔軟度、肌耐力、體脂肪、及肌力)來說,每個人與生俱來的基因、遺傳、甚至運動能力本來就有差距,且有時不是靠後天努力就能拉近差距。再者,有些人因先天上的缺陷,不能夠從事運動,這些人將會被摒除在外,造成不公平的現象。
更何況個人是否從事運動,應出於自由意志,不該作為評斷能力的標準。而體育課納入學校教育也是站在教導的立場,如果將體適能納入考試計分(加分)的項目,這個共產主義社會有何不同。
這讓我聯想到今年大學指考的考生舞弊事件,考生作弊是因為母親「望子成龍」心切,希望兒子能考取國立大學,才要求兒子「配合」作弊。如果真要實施體適能考試計分(加分)的政策,那是不是會有考生父母想出更多怪招來加分。這絕對會是全世界的笑話,真的拜託你們不要鬧了,千萬不要讓鼓勵運動變成歧視。(原刊於2005-7-2蕃薯藤運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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