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中華職棒聯盟會長趙守博及相關人員前往財政部開會,會中除了商請體委會積極推動「運動產業法」或是「獎勵運動產業投資條例」,讓投入運動產業的公司或是100%的子公司可以享有減免所得稅,以鼓勵企業投資或贊助運動。
職棒聯盟與財政部開會時,也進一步提出幾個有關聯盟及球隊相關訴求。例如職棒聯盟之職棒門票及授權金收入,各球隊之轉播權利金、廣告收入、授權金、聯盟轉付之門票及球隊商品收入皆能適用於營業稅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五項「其他教育文化機構提供之教育勞務」,得以免徵營業稅。再者,投資球隊之母公司支付球隊各項補助費用除認列為公司費用外,亦可以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來減免營利事業所得稅。
雖說職棒聯盟對於「運動產業法」的提案不是不可行,因為日本很多企業贊助社會球隊,就是因為可以享有免稅的待遇。但是職棒聯盟本身是屬營利事業,跟企業贊助社會球隊並給這些選手工作的狀況不大一樣。且如果體委會提出類似的法案通過,文建會也可以跟進提議所有贊助藝文類活動的企業也能免稅,財政部在目前國家稅收短少的狀況,怎可能輕言同意。
再者,類似法案的推動得經由相關主管機關,也就是體委會將法案內容提給行政院,再經由行政院院會討論。再提給立法院的委員會,例如文教委員會審議,審議完畢後再到立法院大會三讀。在這樣的過程中,得要有立委願意為此法案奔走爭取認同,不然一個法案在立法院拖個三五年都是很平常的是。我比較焦慮的是,屆時就算法案通過了企業贊助願意就真的會提高嗎?還是,企業對於贊助運動怯步另有他因?
職業運動本身是以營利為目的,並不像一般非營利組織或社團。從財政部的觀點來看,門票、轉播權利金、商品販售等收入,與一般公司行號之營業收入並無太大差異,如果片面的同意職棒免稅,反對聲浪恐怕如排山倒海而來,所以財政部絕對不會貿然實施。
政府的目的在於為大多數人謀福利,在目前資源有限的狀況,職業棒球的優先順序恐怕得排在很後面。所以職棒應該還是得先從自身做起,重新檢討經營的方針,重新擁抱球迷,教育選手涉賭的嚴重性,積極與業餘棒球及三級棒球建立良好互動,這才是目前首要之務,而不是等待政府的救援。所謂天助人助自助,職業棒球能否重振昔日雄風還是得先從自助開始。(原刊於2007-2-18蕃薯藤運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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