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3

Super Agent

近幾年來Reality TV Show(所謂真人秀、真實情境秀等),是美國各大有線無線電視網經常推出的節目之一。此種近乎全天候跟拍的節目製播方式,最早出現於三十多年前CBS電視網,當時的節目名稱為 ”Wanted”,主要是訪問一些逃犯的親朋好友,及律師和法官在處理案件的過程。
今年暑假我在美國看了不少類似節目,Spike TV推出的“Super Agent”(超級經紀人)令人印象深刻。Super Agent中的主角Shaun Cody是來自南加大(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全美明星防守線衛(All American defensive lineman),由於即將投入NFL選秀,需要一位經紀人來幫他取得一紙合約。
這個reality show將他尋找經紀人直到選秀那天的過程拍成8集電視節目,一共有9位具執照的經紀人參與整個過程,在每一集節目中Shuan會給這批經紀人一個特別任務,讓他們展現協商溝通技巧、評斷球員能力技巧、及與球員的家屬朋友相處狀況等等,每集節目的尾聲Shaun會選出一個淘汰者。
到了“Super Agent”最後一集,Shuan從最後三位決選者中挑出最適合擔任經紀人的人選,並當場簽下一紙經紀約。由於簽下經紀約的隔兩週就是2005 NFL選秀日,這位由”Super Agent”中挑選出來的經紀人Harold,立即著手協助Shuan投入選秀。選秀當天Shuan的家人及朋友都聚在洛杉磯的一家餐廳看選秀直播,Harold不時以行動電話與NFL選秀現場人員聯絡,後來Shuan終於在第二輪選秀中被Detroit Lions挑中,實現Shuan進入NFL的美夢。
這個節目忠實呈現一位想要進入職業運動殿堂的選手,在選擇經紀人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及考量,還有經紀人在爭取球員經紀約前所做的努力。職業選手,特別是在美國,沒有經紀人的斡旋常因不瞭解自身權利,及缺乏法律常識爭取不到較為合理的待遇;反觀,經紀人要在如此競爭的環境中爭取到好選手,沒拿出點真本領也很難混下去。
國內目前職業運動員雇用運動經紀人的比例偏低,球團老闆們通常也不願意與經紀人談球員合約,因為他們認為經紀人會因個人佣金問題故意哄抬球員身價,但是站在維護球員權利的立場,經紀人不僅能幫球員談合約,甚至可以幫球員尋求贊助、做理財規劃,所以運動經紀人在職業運動裡仍有存在的必要性。(原刊於2005-9-23蕃薯藤運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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